关于任命赵震、邢社军职务的通知
2016-10-9
各县(市)区人大常委会、高新区人大工委、伊滨区人大工委、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、市直有关单位: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和《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根据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少敏的提请,经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9月24日审议通过,任命:
赵震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;
邢社军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。
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6年9月24日